海峡网11月15日讯(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) 为支持我省文化产业发展,近日,省财政提前下达2021年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600万元,对省内文化产业发展基础较好、增长潜力大的12个县(市、区)给予重点支持。
经过竞争性分配方式申报、评审,仓山区、晋安区、长泰县、安溪县、德化县、泰宁县、仙游县、秀屿区(湄洲岛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)、建阳区、武夷山市、武平县、屏南县,被列入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名单,将连续三年得到财政扶持。资金集中用于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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